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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不覺,上網都十幾個年頭了。

 

 

想起,第一次見網友時,

她害怕受騙,還帶了同學來。

 

 

那幾年,是最特別的日子,

網路剛興起,

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見網友。

 

 

但其實我第一次見網友時,

因為我沒有事先告知她我會出現,

所以那一天,我是撲了個空。

在那個年代,有些傳言關於遇到不好的網友,

會發生一些事故。

 

 

我跟第一個見面的網友,交往了兩年多,

一直到現在,我們仍有連絡,

只是,她現在不管外表上、內心上,

跟過去都有著很大的差別,

有時,我會覺得她很陌生。

 

 

十幾年來,

我在網路世界裡,

認識了很多很棒的人、很有趣的人,

當然,也認識了很多讓我覺得莫名其妙的人。

 

 

以前,我是一個很標準的射手座,

一旦拉上了弓,箭就準備隨時射出,

當別人還未開始思考時,

我早就行動了。

 

 

年輕的時候,

我希望愛就要轟轟烈烈,

不然就稱不上愛情。

 

 

我不怕選擇錯了,

也不怕最後是誤會一場,

我最害怕的是『錯過』,

生命中的真情很少,我很擔憂因為自己的猶豫,

讓它失去了意義。

 

 

我不擔心掉進圈套,

我相信真心可以改變結果,

怎麼開始、目的是什麼,

在過程的洗禮中,都可能會再一次改變。

 

 

以前,確定自己心動了,

在網海裡,可以遇到跟自己那麼契合的人,

我就很想奮不顧身的到她的面前,

我就很想確定這一份感情,

是不是真的?

會不會只是遊戲一場?

 

 

但後來,我發覺這樣的過程有點問題,

往往,遇到的對象居住在其他的都市,

遠距離的戀愛,

確定彼此的關係與感情的方式,

是發生關係。

 

 

跟現在的年輕人一樣,

認識一個人,不能熟就可以上床,

有時甚至連了解都不用,

只要自己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的,

不確定的關係與曖昧,對年輕來說就是一種美。

 

 

有人告訴我,

發生關係要順其自然,

不該去決定何時發生,也不該去強求早晚。

 

 

蘇菲常問我有關獵人與獵物之間的關係,

就很適合隱喻在這個點上。

 

 

去年有個網友叫『妙淨』,

很活耀於新聞台上,

其實她仍然在新聞台上,只是換了身份。

她就曾經說出一個不錯的論點。

 

 

讓男人太容易到手,

他不會懂得去珍惜,

寧願錯過了,也絕不讓男人覺得自己是隨便的人。

 

 

但對很多女人來說,

為了愛情奉獻自己,也是一件幸福的事,

妙淨有外在的條件,優勢也讓它變成了劣勢,

妙淨沒有錯,

只是,不是每一個女人都應付的來男人,

搏或許會受傷,

但至少,她不會後悔。

 

 

以前的女朋友在美國唸書時,

曾經被當時的男朋友劈腿,

當她約對方談判時,

只問了一句,『你跟他做過了什麼?』

 

 

她一直留著自己的處子之身,

那一刻,她沒什麼好說的了。

 

 

在這個時代,

如果有了交往對象,

男朋友卻一直遲遲不碰你,

你絕對不會認為對方是因為尊重你,

你反而會有著不一樣的隱憂出現。

 

 

不瞞你說,最後變成朋友的例子很多。

 

 

我在年輕的時候,

確實是贊同在愛情裡,獵人與獵物之間的關係。

 

 

在我的觀念裡,

全然的去愛一個人,

去征服對方的心,

不然,就全然的將心屬於對方。

 

 

不是當主子,就是當奴隸。

 

 

但年紀大了,不能因為愛情,

而不顧一切的去盲從,

不能什麼都不管。

 

 

最後一次,

那麼衝動的去見一個人,

是因為當時跟台中的朋友互動很多,

在一次網聚的機會,順道去拜訪了她。

 

 

從此之後,

再怎麼心動,我似乎都得花上很多時間,

才能見對方一面,

有一段感情是交往了半年,

才見了第一次面。

 

 

我很慶幸,

擺脫了那個來的快、去的也快的過程,

不用再盡興的揮霍魅力,

不用再跟任何人曖昧,

也不會再不甘寂寞。

 

 

有時,我幾乎都忘了,

曾經愛就得轟轟烈烈,

不然,就不輕易的令自己動心。

 

 

打完了這一篇,

我在WORD上發呆了很久,

感覺現在的自己,好陌生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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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憨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