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時候,我們盲目追求適合自己的情人,
卻忽略了該怎麼去當一個適合別人的情人。
愛可以是一切的基礎,愛本身就是一件冒險,
有人奮不顧身的想當剎那的火花,有人則一昧的期待火花。
有些時候我們責怪別人不懂得欣賞自己的愛,
卻忽略了我們自己所表達出來的是不是愛?
如果,我們真正發出過光彩,
真的無私的去愛過,
那我們定能得到對方絕對的任同與尊重,
但我們是不是對自己的愛情隱瞞了太多?
愛情一直都是美妙的,
但一切的結局,不也是蝴蝶效應所轉換而來的,
意外是什麼?
是我們的大意?
還是無知的忽略?
而在愛情裡,我們能有幾次機會?
每一次的污點,都足以被對方反咬一口,
而愛情似乎都是被我們一再的錯,繁衍出無數的缺撼。
如果我們學會沒有藉口,對自己與愛情負責任,
是否才足以成為一個值得被抓住的對象?
那、愛過,
又何須藉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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